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罚金、剥夺自由甚至是生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上。这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是他们将被独立使用的附加刑的情况,或者即便可能会被判处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就能够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可能性。
然而,要想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有任何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
其次,他们也不能妨碍证人提供证言或者毁灭、伪造证据;
最后,他们还需要有稳定的居住地和工作,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