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因斗殴导致他人轻微伤害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身处以下特定情况之列,即可尝试申请实施取保候审:
首先是涉嫌施加督导、拘役或独立实行附加刑法的罪名;
其次,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而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显著危害性者;
第三,如是患有重大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行料理,或是正值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实行取保候审亦能避免对社会造成风险者;
最后,在羁押期期满后,案件仍未得以审理终结,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推进诉讼程序进程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