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广州地区,就职务侵占罪而言,逮捕流程通常涵盖如下列举的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即在接获相关举报之后,公安部门将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若经判断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便会启动立案程序;
其次是初步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将通过各种手段搜集证据,并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紧接着,若公安机关认定证据确凿,有必要对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他们将会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
最后,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对逮捕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反之,若未获得批准,则应立即释放嫌疑人或者变更其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