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这一犯罪行为并非直接取决于驾驶者所达成的特定超速时速率,其主要是根据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所产生的整体性风险和潜在危害程度进行评判。当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其严重的威胁时,例如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严重超速驾驶、醉酒驾车、竞技性赛车飞驰等行为,均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至于究竟应当以何种时速作为确定是否构成该罪名的依据,则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