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绑架妇女和儿童行为的量刑,一般情况下均涉及到较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可附加适用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处罚;而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款。若导致被绑架者重伤或死亡,甚至是主动实施杀害被绑架者的行为,那么将面临死刑的严惩,并且还须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援助和解救被绑架的妇女和儿童时,如采用了非法的手段例如暴力和恐吓来进行营救,则依据绑架罪的相关规定,对行为方加以定罪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