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条件得以满足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方可实施取保候审。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旨在赋予嫌疑人以非拘禁性的方式继续接受审判,等待最终判决的权利。此类措施主要适用于犯罪性质相对轻微、不足以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抑或是存在特殊情况的嫌疑人。关于是否应采取取保候审的决策,则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