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案的赌博活动达到相对较为严重的规模或是情节深重,极有可能触及到刑法范畴内的“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进而导致当事人面临刑事拘留这一法律行为。在此过程中,公安局部门对被怀疑涉及犯罪的相关人员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力,依照法规进行刑事拘留。具体而言,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若这类现行违法者或是重大嫌疑分子存在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便有权先对其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