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的法定刑罚期限受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被盗窃财产的价值和情节的严重程度等等,而非单纯地与罚金数额相联系。本质上讲,罚金属于附加刑种之一,其支付与否并不能对主刑——即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判决产生直接且必然的影响。在实践中,关于刑期的最终裁定,需经由法院依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至于罚金问题,如若被告人确实经济状况困难,无法全额支付,则法院可根据案情酌情予以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