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诈骗罪与电信网络诈骗并非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前者作为一种传统的犯罪形式,主要是指在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实际情况等手法,获取对方信任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相较而言,后者即电信网络诈骗则属于新兴的犯罪手段,主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如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开展远距离的诈骗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