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罪,即对明知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及由此而产生之收益,却仍旧采用种种措施对其实施掩盖、隐瞒其真实来源与性质的举动,以使得这些财产在法律定义范围内被视为合法存在。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行为往往涉及到财产的转移、转化,对交易信息进行虚构以及为相关人员提供资金账户等举措。举个具体例子,即协助他人将来源不正当的金钱通过银行或是投资市场进行正常交易,从而让这些黑钱得以被视为普通的合法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