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擅自从他人银行卡中提取资金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滥用都将被视为盗窃行为,这是由于这一行为实际上触犯了对他人私人财产实施非法侵占的法律红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行为的犯罪分子,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财物”不仅涵盖有形的实物资产,也包含了诸如银行存款等无形的财产权益。
因此,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银行卡的行为无疑会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