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及的捏造事实侵蚀他人声誉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并经由相关部门正式立案受理后,当事人可能需要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
然而,实际走向将受到案情的特殊性以及公安机关综合判断的影响。在调查过程中,若有关方面担心犯罪嫌疑人有逃离现场或销毁关键证据等潜在风险,他们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