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帮信罪”的全面解读,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如果行为人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存在明知的情况下,却依然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及通讯传输等种各类的技术支持服务;或者是为其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当这样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时,便有可能被判定触犯这一罪名。具体而言,如果涉案金额高达十几万元,并且从中获取了三千元的非法利益,那么在能够充分证明行为人主观上确实存在明知,并且情节严重的前提下,就有可能面临这一罪名的指控。
至于最终的量刑结果,将会综合考虑到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多重因素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