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行,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有极大可能性会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冻结或是扣押,以助于展开对犯罪资金的源头及流动方向进行详尽调查。在此过程中,账户内所包含的资金可能会被视作是非法所得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具体规定,对于此类资金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追缴或者要求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赔偿。倘若经过彻底查证发现当事人与犯罪行为并无关联,那么在调查终结之后,相关资金亦会按照既定程式进行归还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