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罪名的刑事案件中,被依法实施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越37日这段时间。这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所拥有的最长达30日的侦查拘留期限,以及检察院在审查并批准逮捕嫌疑人时所需耗费的最长为7日的时间。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则可依据法定程序进行适当的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