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均有资格在特定情况下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属于国家设定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在司法程序尚未宣判之前,使犯罪嫌疑人能够在提供人或保证金的担保之下,在外等候法庭的进一步审理与裁决。
然而必须注意到,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通常仅限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同时也包括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