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行量刑的轻重主要依赖于涉案金额及案件情节的严重性。
根据我国的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若单位中的雇员,借着自身职位所拥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原本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且占有额达到相当大的范畴,则会被判处五年内的有期徒刑或拘留;倘若这个侵占行为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影响,涉案金额也达到了更为显著的规模,那么其将会面对五年乃至十年的有期徒刑,甚至还可能伴随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这样的严厉惩罚。在这里,"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都有着清晰明确的定义,并且往往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的方式,对这些定义加以细致入微的划定的。因此,如果某犯罪人最终判定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那就说明他所涉嫌的侵占金额理当被归类到“数额巨大”这一类别中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