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侦查阶段,被害人请求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一般是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批和执行的。当公安部门接到涉案当事人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或者他们认为有必要实施取保候审的时候,他们将会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虑,并且根据犯罪嫌疑人体质特征、社会危害性以及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估,从而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