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以暴力手段袭击执法人员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者的年龄、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悔罪之表现等因素予以综合考量之后,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一般情况下,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因其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故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须接受必要的教育矫治。
至于已达成年标准(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在定罪量刑时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同时还需结合家庭教育、社区矫正等多种手段,以期达到最佳的改造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