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凡是实施猥亵行为之人或故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身躯者,倘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应处以五日至十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然而若行为人所猥亵的对象涉及到智力残疾、精神病患者以及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甚至存在其它更为严重情节的话,则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此条款规定,请各位务必注意,此处所提及的处罚仅为行政拘留,主要针对的是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但若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强制猥亵、侮辱罪,届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