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袭警罪”系指犯罪者采取暴力或恐吓方式,干扰乃至阻挠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岗位职责,针对的主要对象是执法领域中的警察部门。具体行为包括,向正值岗位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殴打、辱骂、威胁或施用武器、车辆等手段,从而妨碍其执行公务。需着重强调的是,仅限于口头抗议或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不足以构成袭警罪,唯有实际发生的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