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曾获释的罪犯再度触及绑架罪这一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指出,若认定累犯情形,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惩处。一般的绑架案件,法定刑期通常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然而在此类案件中,倘若前次所犯罪行及后来再犯的罪行皆属于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种,且后项罪行系发生于前项刑罚已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则可判定为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累犯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至于具体的刑期,需由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