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袭警罪不构成的几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为人实际上并没有实施任何攻击行为,或者其行为并未给警察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或实际威胁;
其次,如果行为人在精神错乱、无法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特殊状况下进行了相关行为,也可能导致袭警罪不成立;
最后,如果警察的行为本身就存在违法性,并且行为人是在抵抗非法拘禁或过度执法过程中所采取的必要自我防卫措施,那么这种情况下,袭警罪同样不会被认定为成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的解释说明,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