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具有确切定义和特定含义,即指那些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通过不当手段将原本应由其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丢弃的物品、隐藏掩埋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在数量上达到了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这一标准,且在对方提出要求时仍然拒绝返还或者交付的行为。经过认真剖析,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关键要点来表示非法占有罪的构成要素:
1.从罪行发起者的主观心态来看,他们必须无视法律,持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2.当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所涉及的财物必须是他人所有的,无论是其代为保管的财物还是他人遗失的物品、被掩埋的物品等。
3.在侵占罪中,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这一标准。
4.行为人必须对所侵占的财物拥有实际的控制权,并且在对方提出要求时,坚决拒绝返还或者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