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在24小时内便会将拘留通知书递交至其家属或是所属单位手中。
然而,这并非固有的规定,实际的执行时间或许受到个案特殊性以及侦查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延误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者,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展开审讯工作,同时向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