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诈骗罪名的取保候审申请时,通常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涉案人员涉嫌的罪名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亦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他们涉嫌的犯罪行为可能导致其应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判决,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过大的威胁和危害性。
再次,如果涉嫌人患有一些严重的疾病,以至于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者是在实施母乳喂养期的妇女,那么假设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同样不会对社会构成实质性的危险。
最后,若涉案人员已经被羁押了一定的期限,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有必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