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职务侵占罪,系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内,负责职务的员工,以自身职权之便,将本应归属于该单位的公共财物资质非法划为人头私有,且涉案金额已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较大数额”。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倘若业委会(即业主委员会)被视为上述“其他单位”范畴之内,且有确凿证据证实其内部成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占业委会财产的违法行为,那么,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