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切地说,在经过批准逮捕之后,当事人有权寻求律师会面交流。当某个犯罪嫌疑或者被告人被实施逮捕的时候,他们有权利授权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服务,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案件情况的深入了解、就诉讼事宜提供中肯的辩护建议以及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等等。律师可以自侦查程序启动的那一刻起开始与其会面,以此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