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盗窃犯罪案件进行判定时,所需具备的证据链必须牢固且充足有力,这其中涵盖了丰富多样的元素,诸如现场勘验笔录、物证,证人提供的证词以及监控录像等相关材料,同时还应包括被害者陈述及犯罪嫌疑人口述及其反驳解释等材料。所有这些元素必须构成一个紧密关联且完整无缺的证据链条,真实有效地揭示出疑犯确实已实际执行了盗窃行为。因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需要多少份证据,而关键在于所收集到的证据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要达到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