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强制措施,其内涵在于,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向司法机关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人之后,他们便能够获得在法院作出正式判决之前的一段自由活动时间。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自由并非代表着可以完全免除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倘若经过法院审理后确认被告人确属有罪,那么其仍然要按照既定的犯罪事实与法律条文,接受应有的刑事处罚。取保候审只不过是在押送过程中的一个短暂阶段,而最终的判决则将根据案件的具体审理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