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刑事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了确保被控告方或者被告方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配合司法部门展开相应的调查、审查以及审判工作,我国制定了一项名为“取保候审”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核心内容便是允许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过向司法机关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等途径,以获得人身自由的临时性保障。具体而言,取保候审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保证金取保以及保证人取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