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规定,对于行贿罪的帮助者,即那些为行贿活动提供援助与支持的人员,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具体的处罚标准将依据他们在整个行贿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进行相应调整,有可能被判处缴纳罚金或有期徒刑等刑罚措施。若这些帮助行为在行贿犯罪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他们所面临的刑罚也将更为严厉。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是否构成行贿罪的帮助犯以及具体的量刑标准,都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