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律师从业者,当执行自身的职务时,我们理应坚守诚信为本、恪守信用的原则,对于事实的真相以及法律观点,我们都应做到真实无瑕地反映与提供。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律师在特定情境下无法运用策略性的表述方式,例如在法庭辩论环节,律师有权利且有义务去强调某些关键事实,以此来支撑其委托人的立场。但是,此类表述必须建立在已有的确凿证据或者合理推断之上。
然而,律师绝对不可以故意误导法庭,或者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