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案件中的取保候审制度,通常适用于那些被认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妊娠状态或者正在哺乳自身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下,不至于对社会构成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相关人员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低;
其次,可能面临的刑罚为轻判;
此外,还需具备有固定居住地和稳定经济来源,以保证能够及时应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