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之后的案件是否送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主要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倘若相关部门认为涉案人员已经无需继续被关押,同时不对其进行送检也不会对司法诉讼程序造成实质性影响,那么是有可能暂缓送检。然而一般而言,即便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赦免,他们依然要承受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以及最终接受法院公正审判的风险。至于是否真的需要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需要依据检察院掌握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来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