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抢夺罪的认定,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公然夺取。它强调了行为人公然掠夺他人财物的方式,也就是说,这些犯罪行为都是发生在受害者或者其他旁观者超过视觉范围内,且能看得见的情况下进行的。
其次,该罪行必须以非法占领他人财产为核心动机和目的。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被害人和被抢财物之间存在着某种实际的掌控权,但是这种控制并不如同坚固的围墙一样严密。
第四个要件就是犯罪过程中往往会使用一些暴力或者威逼手段,虽然这并非是所有抢夺罪的必备要素,但是这无疑增加了抢夺行为的恶劣度。当上述四个方面都得到满足时,我们才能将此行为判定为抢夺罪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