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犯罪大体可以归类为以下两大类别:
首先是职务侵占犯罪,即非国有企业的员工,利用其在职期间所拥有的职权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
其次是广泛意义上的侵占犯罪,一般而言是指未经授权而将他人托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失的物品、隐秘埋藏的物品违法占有,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了较大的金额标准,并且行为人拒绝退还原物或者缴纳相应款项。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于上述两类侵占犯罪均作出了明文规定进行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