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犯有开设赌场罪行的前科能否得到缓期执行,其关键在于被告人身负的犯罪情节、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多重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期限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若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悔过之意、无再次犯罪之虞、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诸多条件,则可考虑给予缓期执行。
然而,若存在前科记录,那么法院在进行裁决时将会更为审慎,前科可能会对法官对被告人身处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能否获得缓期执行,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