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毫无疑问,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被控告方享有自主辩护的权利,他们亦有自决是否寻求律师协助的自由。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为那些未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指派辩护人,尤其是当定罪情节严重可能面临终身监禁乃至死刑等极端刑罚时,这无疑彰显出我国法律制度在维护被告人基本人权方面所秉持的坚定立场和原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