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与被逮捕并非完全相同。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类强制性手段,赋予犯罪嫌疑人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为其提供可靠担保之后,能够在自己家中等候法律裁决,而不必拘禁在看守所内。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行为轻微、不会产生逃避司法追究或者影响法庭审判效果的嫌疑犯。
然而,被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认定存在充分证据证实嫌疑人构成犯罪并且可能遭受徒刑以上惩罚,经过检察机关合法授权后实施的对嫌疑人的羁押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