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七天。这个期限包含了侦查机关在执行拘留后最长为三十日内的调查取证阶段,以及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逮捕所需的七日正常工作日以内的时间。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仅作为普遍情况下的最大限度。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形下的拘留期限有可能会予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