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未采纳保障措施,例如未进行取保候审,那么他们仍有可能面临逮捕的风险。逮捕的决定往往是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存在逃逸、销毁证据、阻碍调查等行为,以及其所犯下罪行的严重性与情节来做出判断的。当法院或检察机关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时,他们将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相应的逮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