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无延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任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公安机关实施首次讯问或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当日起,便享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便在刑拘一个月之后再行委托律师,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有任何疑惑或不安。律师的及时、专业的干预能够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甚至有可能对侦察阶段产生深远的影响。
同时,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早在侦查阶段就已经开始了保护被告人权利的战斗,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律师在早期介入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