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涉事老板,他们是指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任职,并实际滥用职权使这些单位的资金为其个人事务服务或者提供对外借款的相关员工。如果此类行为导致的资金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到金额较大的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具体的刑罚措施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刑期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