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定,在犯罪嫌疑人遭到批准逮捕之后,若符合特定前提条件,仍可依法提交取保候审请求。所谓取保候审,实为一项重要且必要的法律程序,此举旨在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亦能规避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过度无理羁押和限制其人身自由权。通常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轻刑期惩罚、身患重症、为妊娠期间或哺乳期内的女性人士,抑或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等状况之下,均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