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通肇事罪乃是一项刑法上的罪名,其指控的对象为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所实施的违法触犯法规性行为,从而导致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这类犯罪在多数情况下属于过失性质,例如由于疏忽大意或醉酒驾驶所引发的事故。
然而,与此相比较而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明确规定了行为人蓄意采用爆炸、纵火、挖掘堤坝、投掷危险物品或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手段,从而对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形式不仅局限于驾车冲撞人群、在公共场所设置爆炸装置等行为,而且还涵盖了更多的犯罪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