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待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时,所需耗费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那么便可申请延长一次审查期限,总计一个月。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罪这类案件而言,通常在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之后的一至三个月之内,便会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实际的审查起诉时间还可能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搜集状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