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刑事法律体系中,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待遇往往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包括犯人所触犯的罪行严重程度及其对社会安全造成的威胁,同时也考虑到其是否有可能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针对涉案金额较高的假币案件,例如涉及价值一万元人民币的假钞,法院及公安部门将会对此类案件予以高度重视并慎重处理。若犯人并不具备重大社会危害性,亦无逃逸或销毁证据之虞,并且其个人状况适合于接受取保候审,例如患有某种疾病等,那么他们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还需由司法机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