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到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若当事人满足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资格,那么当事人则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代表着当事人将立刻拥有所谓的“案底”。实际上,案底往往是在法院对案件进行最终判决并且该判决正式生效之后才会产生。因此,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它与最终的定罪量刑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只有当案件经过严谨的法庭审理,并由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时,个人才可能会被记录在犯罪档案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