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异地流动人口面临取保候审的境遇时,他们需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如果他们认为不将当事人羁押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发生,那么就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方式主要包括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两种途径。在整个司法程序期间,异地流动人口必须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得有任何逃避侦查和审判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